|
缴 费 合 同
甲方:山东外事翻译中专
乙方: (学生)
为了帮助乙方顺利完成学业,减轻乙方的家庭经济负担,增强甲方收费明度,特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乱摊派。
二、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学杂费。
三、 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公寓制费、水电费、报名费、教材费。以下统称学杂费.其它应由自己支配、承担的费用如生活费、车船费、保险费、公物押金(毕业离校前退还学生)取暖费、校服费等不在此列。
四、 缴费标准及办法:
二年期间,共缴学杂费总额7400元。其中,入学时,缴5900元;第二学年开学交1500元。如一次性缴齐者,共缴6500元。
五、 乙方入学后,甲方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缴纳。
六、 乙方注册入学一个星期内,如确需退学的,所交学杂费在扣除有关成本支出后,余额退给乙方。超出一个星期退学的,所交学杂费不退。
甲方:山东外事翻译中专 乙方:
代表: 乙方家长:
联系电话:0532-86089000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家庭地址:
湘潭路15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66107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退 费 协 议
甲方:山东外事翻译中专
乙方: (学生)
为减轻乙方经济负担,保证乙方在领到毕业证时达到免费读书的目的,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的责任
督促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乙方部分工资(扣满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学费为止,剩余部分由乙方自行支配)。在乙方领取毕业证时,将用人单位代扣代管的工资退还给乙方家长。
二、 乙方的责任
(一)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学杂费。
(二) 培养节约意识和艰苦朴素的精神,按时寄钱回家。。
三、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负责向乙方退费:
(一) 乙方因严重违纪而被开除或勒令退学的;
(二) 乙方不要求甲方安排勤工俭学或实习而自谋职业的;
(三) 乙方未参加勤工俭学或实习而直接升入大学深造的;
(四) 乙方家长不要求退费而要求乙方自行支配工资的;
(五) 乙方或乙方家长要求乙方直接把钱寄回家的;
(六) 乙方在勤工俭学或实习期间擅自跳槽、辞职的;
(七) 乙方在勤工俭学或实习期间因严重违纪违法而受到开除或法律制裁的;
(八) 乙方中途退学、休学的;
(九) 乙方因其它原因造成甲方无法退费的。
四、 如乙方符合勤工俭学或实习条件而甲方不能安排时,由甲方用办学资金向乙方家长退还学费。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乙方勤工俭学或实习时协商完善。
六、 本协议一式二份,乙方取得学籍并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山东外事翻译中专 乙方:
代表: 乙方家长:
联系电话:0532-86089000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家庭地址:
湘潭路15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66107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